欢迎来到明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几个买方都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拿到货物的买家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都没有拿到货物,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家请求卖方履行交付货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都没有拿到货物、都没有付钱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家请求卖方履行交付货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一篇:卖方就同一机动车订立多个有效的买卖合同,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下一篇:卖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一年后还可以起诉吗?
——香港法院最新立场:属于“可受理性”问题,法院无权审查。一起卫星开发合同纠纷,因当事人未按约定先协商再仲裁,一方要求撤销仲裁裁决。香港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这属于可受理性问题,法院无权插手。案情悬念:没协商就仲裁,裁决有效吗?某卫星开..
一个“反转”案例的启示在涉外仲裁中,法律适用问题常被视为“技术性细节”,但笔者代理的一起案件却证明:它足以决定管辖权的归属,甚至直接决定案件成败。用好它,是友;忽视它,是敌。案情:一份“盖了章”的合同,两家公司险些被拖入仲裁。中国买方与..
一笔8300万港元的款项,有借条、有利息、有独立还款路径。企业信心满满地走进内地法院,结果却被裁定“不归我管”,争议只能去香港仲裁。这不是法院推诿,而是一次典型的“穿透式审查”。一、叫“借款”,就一定是借款吗?某跨境工程项目中,总包方与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