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民间借贷,顾名思义,就是指自然人、企业、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借贷的行为。换句话说,老百姓之间借钱,企业法人之间借钱,非企业法人之间借钱,老百姓、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相互之间借钱,都属于民间借贷。
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于民间借贷。这些还是属于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业务,与民间借贷不同。
上一篇: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哪些文件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下一篇:为什么要了解民间借贷法律实务?
——香港法院最新立场:属于“可受理性”问题,法院无权审查。一起卫星开发合同纠纷,因当事人未按约定先协商再仲裁,一方要求撤销仲裁裁决。香港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这属于可受理性问题,法院无权插手。案情悬念:没协商就仲裁,裁决有效吗?某卫星开..
一个“反转”案例的启示在涉外仲裁中,法律适用问题常被视为“技术性细节”,但笔者代理的一起案件却证明:它足以决定管辖权的归属,甚至直接决定案件成败。用好它,是友;忽视它,是敌。案情:一份“盖了章”的合同,两家公司险些被拖入仲裁。中国买方与..
一笔8300万港元的款项,有借条、有利息、有独立还款路径。企业信心满满地走进内地法院,结果却被裁定“不归我管”,争议只能去香港仲裁。这不是法院推诿,而是一次典型的“穿透式审查”。一、叫“借款”,就一定是借款吗?某跨境工程项目中,总包方与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