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固有利益是非因债务人的给付或履行而为债权人固有的利益,在某些场合(如侵害债权)可能发生因不当给付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给付利益损失的情况,此时实际损失的计算应包括给付利益的损失、固有利益的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的总和。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损害或损失。
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
上一篇:分公司是否能独立签订合同?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下一篇:有其他人对买方买到的货物主张权利,作为买方应该怎么办?
——香港法院最新立场:属于“可受理性”问题,法院无权审查。一起卫星开发合同纠纷,因当事人未按约定先协商再仲裁,一方要求撤销仲裁裁决。香港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这属于可受理性问题,法院无权插手。案情悬念:没协商就仲裁,裁决有效吗?某卫星开..
一个“反转”案例的启示在涉外仲裁中,法律适用问题常被视为“技术性细节”,但笔者代理的一起案件却证明:它足以决定管辖权的归属,甚至直接决定案件成败。用好它,是友;忽视它,是敌。案情:一份“盖了章”的合同,两家公司险些被拖入仲裁。中国买方与..
一笔8300万港元的款项,有借条、有利息、有独立还款路径。企业信心满满地走进内地法院,结果却被裁定“不归我管”,争议只能去香港仲裁。这不是法院推诿,而是一次典型的“穿透式审查”。一、叫“借款”,就一定是借款吗?某跨境工程项目中,总包方与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