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明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中文 EN 收藏本站

香港公司注销,内地股东就能“金蝉脱壳”吗?

2026/10/14 10:35:54

一场跨境交易引发的追债困局2022年初,内地商人李先生与一家注册在香港、实际在深圳办公的B公司签订了一份电子产品采购合同,约定采购一批智能设备,总价约40万美元。李先生按约支付了6万美元定金,B公司承诺两周内发货。然而,两个月过去,货物迟迟未见踪影。李先生多次催促,B公司先是以“供应链紧张”为由拖延,后又提出退款。但在退还1万美元后,B公司便再无音讯。李先生决定起诉B公司及其唯一股东陈某。可就在诉讼过程中,他意外发现:B公司已经注销了。公司没了,钱还能要回来吗?股东陈某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争议焦点:公司注销

香港公司真是“防火墙”吗?——从一起跨境商业秘密纠纷看“揭开公司面纱”

2026/10/14 10:31:54

很多企业主认为,在境外注册公司,把业务和资产装进去,就能与个人责任“绝缘”。但一起跨境商业秘密纠纷表明:如果公司被当作违法工具,法院完全可能“揭开公司面纱”,让幕后股东直接担责。案情回顾某德国企业在上海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长期从事自动控制设备业务。其销售负责人离职前后,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报价方案和利润数据,协助一家在香港注册、由其亲属持股的一人公司,与内地客户签订采购合同,并由其新入职的公司协助履行。上海公司遂起诉该负责人、香港公司及相关人员,主张侵害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争议焦点之一是:香港公

香港2,000万房产赠与婚外异性,原配能否追回?跨境维权全解析

2026/10/14 10:28:16

案情回顾陈先生与李女士结婚多年,育有两名子女,均为内地居民,共同居住在内地。婚姻存续期间,陈先生与持有香港身份的婚外异性王某发展不正当关系,并育有一名子女。陈先生从香港银行账户出资,在香港购买了一套价值2,000万港币的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另在境内外向王某转账多笔资金。李女士得知后,决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财产。然而,她面临一个棘手问题:香港与内地法律差异巨大,她到底该在哪里起诉?能否追回?核心矛盾:两地法律天壤之别内地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

内地离婚,香港房产能不能一起分?法院态度正在变

2026/10/14 10:25:57

夫妻都是内地户籍,在内地结婚,婚后男方常驻香港,并以自己名义在香港买了一套房。感情破裂后,女方在内地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分割这套香港房产。问题来了:内地法院能不能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香港的房产?先说结论:法律上可以,实务中却常被“绕开”。从法律适用看,夫妻财产关系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双方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也没有协议选择法律,但同为内地户籍,通常应适用内地法律。也就是说,内地法院并非没有分割香港房产的法律依据。过去,广东高院相关指导意见虽已失效,但曾明确:涉港澳离婚案件中

1.3亿股权转让迷局:一份“史上最简协议”背后的涉外诉讼攻防战

2026/10/14 10:12:15

案情回放:付款在先、协议在后,1.3亿换来一场空。2018年,王先生与陈先生商谈受让后者在柬埔寨某房地产项目中30%的股权。王先生先以现金支付57万美元,又陆续转账1.3亿元人民币,合计约1.34亿元。然而,双方直到2018年10月才补签《转让股权协议》,协议仅九个条款,却确认“签署之日乙方已全额支付”。更戏剧性的是,陈先生不仅未办理股权转让,也未按月提供财务报表。王先生追查后发现:陈先生根本未实际取得该项目30%股权,转让标的纯属虚构。王先生愤而起诉,要求解除协议、返还全款,并主张陈先生之子小陈承担连带责任——因部分款项

2018 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3383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