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00万房产赠与婚外异性,原配能否追回?跨境维权全解析
2026/10/14 10:28:16
案情回顾陈先生与李女士结婚多年,育有两名子女,均为内地居民,共同居住在内地。婚姻存续期间,陈先生与持有香港身份的婚外异性王某发展不正当关系,并育有一名子女。陈先生从香港银行账户出资,在香港购买了一套价值2,000万港币的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另在境内外向王某转账多笔资金。李女士得知后,决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财产。然而,她面临一个棘手问题:香港与内地法律差异巨大,她到底该在哪里起诉?能否追回?核心矛盾:两地法律天壤之别内地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